各报社、期刊社:
按照中宣部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市委宣传部与我局下发的《关于实施开展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根据各报社、期刊社采编队伍建设需要和第16期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预报名等实际,现就开班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时间:2007年11月12日—11月16日。
二、 培训地点:重庆市法官培训中心报告厅(三楼),
具体地址: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裙楼后面(渝北区金山路)。
三、 培训费用:380元/人(含教材资料费、听课费、考
务费、审核办证费等),培训班可协助联系食宿,费用自付。
四、 学习要求:参加采编资格培训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学
习纪律,妥善安排好工作及生活,保证4—5天全脱产时间,讲求学习效果,不能因工作或其他事情而耽搁和影响上课学习以及考试;若缺席听课两讲以上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,就不发给资格培训合格证书。
五、 报名时间:2007年11月12日上午8:00—8:50
报名地点:法官培训中心一楼
联系人:罗杉,联系电话:67502876,13883006761。
重庆市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
重庆市新闻出版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站
2007年11月5日 |